项目指南
2015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联合载体类)申报要求发布日期:2015-03-20 点击量:17742015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联合载体类)将围绕创新型省份建设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向江苏集聚,加快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推动形成区域创新集群。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联合载体类)项目支持产学研联合重大创新载体建设。2015年主要围绕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以上高新区、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等重点工作,按照“一区一战略产业、一县一主导产业”的战略布局要求,支持我省已认定的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所在的省级以上高新区(园),依托海内外一流高校院所,共建各类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各基地差别化集聚创新资源,错位发展,以创新资源的集聚带动产业集聚,促进创新要素与产业要素紧密结合,建设各具特色的创新集群和产业集群,探索以产学研协同创新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新途径。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已认定的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所属的地方政府、园区与科教单位共建的研发机构,且必须是已完成注册的法人实体;共建的研发机构主导业务领域须与基地重点打造的目标产业一致;共建的高校院所,原则上应有相关产业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或重点学科作为依托,能引进若干高水平的学科团队,且有较多的技术成果导入,能够支撑相关产业的创新发展;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设立了工作推进机构;围绕已认定的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建设,地方与有关科教单位签订了载体共建协议,前期已有较大投入且实质性启动。 二、组织方式 1、与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工作联动,已确认的基地具备条件的可限额推荐1项,由省辖市科技局(科委)或省直管的县(市)科技局归口上报。 2、优先支持创新型省份和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任务部署;优先支持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引进资源量质皆优并对产业发展带动效应显著、地方投入强度大的项目;优先支持对标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标准建设的项目。 3、省科技厅将视共建研发机构的工作基础、投资强度等分档予以支持。 三、申报要求 1、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单位编写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要同时出具信用承诺。 2、产学研联合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项目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人代表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中需附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证明。 3、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重大创新载体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基地),不能推荐申报本年度联合载体类项目。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胡伟伟 省科技厅产学研合作处 何 峰 万发苗 联系电话:025-85485926;025-83606512、8335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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