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8三秒自动进入观看_永久永久伊甸院3秒进入_未满十八勿进3000部禁看

首页 >   
项目指南

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

发布日期:2015-03-20 点击量:1714

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将主要围绕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强社会公益类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大力实施社会发展重大科技示范工程,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幸福江苏和美丽江苏提供科技支撑。

一、支持重点

1、科技示范工程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民生问题,在警务大数据、监狱智能监管和食品安全、耕地污染防治、未来概念水厂、小城镇建设、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建立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

2、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

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以病种为对象,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开发一批急需突破的临床诊疗关键技术,形成一批规范化、个性化诊疗技术新方案,使我省相关疾病诊疗水平国内领先并有国际影响,在若干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和自主创新优势。

3、生物医药

针对《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专项推进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医疗器械和生物技术产品,推动我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成为增长速度快、运行质态好、带动作用强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4、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针对我省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示范。主要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省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科技示范工程项目采用业主制组织方式,由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及课题的组织、实施方案论证及项目过程管理。1001指南方向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其它指南方向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省资助经费与单位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1:2。

3、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项目,重点遴选一批对百姓健康影响比较大的重大病种予以择优支持;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0万;省资助经费与单位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1:1。

4、生物医药项目,重点支持已获得相关的临床批件、临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生物技术产品证书,并对全省生物医药产业提质增效促进作用大的创新药物、医疗器械和生物技术产品。生物医药项目实行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每个项目申请省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凡已经获得过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过的生物医药项目不予以后补助。

5、社会发展面上项目主要包括:(1)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重点支持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创新性诊疗和防控技术项目;(2)其它社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受益面广、技术水平高、能带动行业科技进步的项目。

6、优先支持近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三、组织方式

1、申报项目由各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审查并推荐,在宁部(省)属高校、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试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

2、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分四类组织,包括:科技示范工程、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生物医药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3、科技示范工程实行业主制方式组织项目,申报要求由业主单位另行通知,科技厅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4、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生物医药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

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项目每个三级甲等医院限报3项。生物医药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各省辖市(不含高新区) 限报20项,县(市)、国家高新区限报10项(南京高新区一区三园每园限报5项),计划单列单位、在宁省(部)属单位限报5项,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加报2项。主管部门和计划单列的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在规定的限额内推荐。

四、申报要求

1、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项目法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出具信用承诺。

3、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定位要求。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生物医药后补助项目申请材料应包括完整的技术报告和实施效果,并提供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经费决算报告。

4、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外,有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一般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5、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www.jscxy.cn),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申报。

6、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

2、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周勤、阮俊

025-85485921、85485935

省科技厅社发处  丛兴忠 、郦雅芳

025-84215986、83214956    

 

附:1、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

         指南

2、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附1:

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

(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一、科技示范工程

1001  江苏“警务大数据”科技示范工程

以警务实战应用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开展面向公共安全行业的云计算、大数据等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探索建设一体化、分布式的公安数据中心,构建符合大数据特点和行业特征的信息资源应用服务体系,有效提供维护稳定、反恐斗争和服务民生等领域应用服务,全面提升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水平。

1002  江苏监狱智能安全监管科技示范工程

以提高监狱监管水平和治理能力为目标,示范应用数据采集与融合、物联网、数据仓库、目标定位与分析等技术,建立以罪犯个体数据为中心,打造从罪犯入监至出监全程数据链,构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监管信息化研判、罪犯狱情智能分析和执法信息化留痕管理,提高信息技术智能化应用水平,推动监狱安全监管再上新台阶。

1003  食品安全区域监管科技示范工程

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保障百姓食品安全为目标,开展食品安全检测、监控、预警、追溯等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建设基于大数据应用和云平台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构建广覆盖、高效率、全流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全过程的电子档案和实时监控,有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为全省食品安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科技示范。

1004  城市污水处理概念厂科技示范工程

落实科技部、省政府《共同推进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创新发展合作计划(2013—2015年)》的要求,以适应污水处理由传统的污染物去除向资源化和能源化方向发展为目标,开展污水处理未来工艺路线、污水处理新型设备、各类有价值资源的高效回收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城市污水处理及碳、氮、磷回收的系统和装备,形成国际先进的污水处理集成工艺技术,建设面向未来的城市污水处理概念厂,逐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大幅度减少污水处理的能源消耗,提高污水中的资源回收利用率。

1005江苏耕地污染防治科技示范工程

以提高耕地质量和保障农产品安全为目标,基于耕地污染调查数据,开展耕地污染风险评价、污染源贡献、监测预警和修复等关键技术研究,并选择耕地污染典型区域开展修复技术应用示范,形成可示范推广的耕地污染防治技术解决方案,为全省耕地污染防治提供科技支撑。

1006  小城镇建设科技示范工程

以提高小城镇建设绿色、低碳、智慧水平为目标,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和《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以建制镇、乡为示范主体,开展水资源和材料资源绿色利用、低碳节能建筑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建立具有江苏地方特色的绿色低碳智慧小城镇评价体系,建设小城镇绿色低碳智慧示范典型,为新型城镇化提供科技支撑。

1007 重大新发传染病综合防控科技示范工程

以提高重大新发传染病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为目标,开展疾病监测和预测预警、感染早期特异性检测、应急处置和临床救治以及疾病负担和防控策略等技术研究与应用,建立全省统一的重大、新发传染病监测、预警、防控和决策支持平台,实现全省各级防控机构的联防联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

2001  重点病种的规范化诊疗研究

坚持临床导向,突出重点,完善布局,对临床医学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项目实行竞争择优支持。重点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以病种为对象,开发一批急需突破的临床诊疗关键技术,在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形成一批规范化、个性化诊疗技术新方案,并在5家以上省内二级以上医院推广,单病种临床研究病例不少于300例,相关领域诊疗水平国内领先。使我省相关疾病诊疗水平国内领先并有国际影响,在若干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和自主创新优势。(按照临床专科申报,临床专科代码详见附件2)

三、生物医药

围绕《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专项推进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对2012~2014年间已取得相关临床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生物技术产品证书的重大创新药、医疗器械和生物技术产品,要求化学药1类、中药1--5类、生物制品1类、医疗器械3类,以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立项支持。项目需在申报书中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

   1、生物技术药

  3111 防治重大疾病的治疗性抗体

  3112 防控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疫苗

  3113 小分子干扰核酸(siRNA)新药

  2、化学新药

  3121 重大疾病防治新药

  3122 新型释药系统新药

  3、现代中药

3131 治疗重大疾病的现代中药

3132 海洋药物

  4、生物试剂

  3141 重大疾病的早期、快速、灵敏、低成本诊断试剂

  3142 临床需求大、进口依存度高的高端医疗设备配套试剂

  3143 用于新药研发和临床研究的关键生物试剂

  5、医用材料

  3151 面向组织和器官再造、神经修复等临床治疗需要的高技术医用生物材料

  3152 可替代进口的高端医用敷料

  6、医疗器械

  3161  可替代进口的高端数字化诊疗设备和人工器官

  3162  适于基层医疗单位使用的多功能、小型化、智能化数字诊疗仪器设备

  3163  残障人群生活保障辅具

7、生物技术

3171  高值精细化学品生物制备

3172  关键工业酶制剂规模化制备

3173  非粮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制备

3174  面向生物治理的关键材料、菌剂产品

四、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一)新型临床诊疗技术

针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疾病分子诊断、免疫诊断、个体化诊疗等专项诊疗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创新临床诊疗专项技术方法,攻克一批诊断、治疗、康复的临床应用新技术并转化为诊疗技术指南,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形成我省相关临床领域的技术特色和人才优势。

4101  新型临床诊疗技术攻关(按照临床专科申报,临床专科代码详见附件2)

(二) 公共卫生

围绕病媒生物防制、妇女儿童健康、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及慢性病患者康复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针对疾病的筛查、预测预警、早期干预技术和疾病治疗等关键环节,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状态辨识和健康管理等相关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有效降低疾病的患病风险与发生率。

4201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202  血液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203  老年人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204  妇女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205  儿童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206  残疾人及慢病患者康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三)其它社会发展领域

主要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并在全省开展示范推广的项目。

  1、生态环境

4311  水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12  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13  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公共安全

4321  生产安全关键技术应用及示范

4322  地震、地质、火灾、气象等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及应急救助技术应用研究

  3、文化体育事业

  4331  全民健身和体育竞技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332  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关键技术研究

 

 

 

 

 

 

 

 

 

 

 

 


附2:

 

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专科代码

专科名称

专科代码

专科名称

Y 0101

心血管内科

P 03

妇产科

Y 0102

呼吸内科

P 04

儿科

Y 0103

消化内科

P 05

急诊科

Y 0104

内分泌科

P 06

神经内科

Y 0105

血液内科

P 07

皮肤科

Y 0106

肾脏内科

P 08

眼科

Y 0107

感染科

P 09

耳鼻咽喉科

Y 0108

风湿免疫科

P 10

精神科

Y 0201

普通外科

P 11

小儿外科

Y 0202

骨科

P 12

康复医学科

Y 0203

心血管外科

P 13

麻醉科

Y 0204

胸外科

P 14

医学影像科

Y 0205

泌尿外科

P 15

医学检验科

Y 0206

整形外科

P 16

临床病理科

Y 0207

烧伤科

P 17

口腔科

Y 0208

神经外科

P 18

全科医学科

B0301

肿瘤科

 

 

 

眉山市| 北海市| 钟祥市| 如皋市| 新平| 台湾省| 蚌埠市| 姚安县| 潞西市| 雅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