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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发布日期:2013-01-30 点击量:2023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2013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将围绕“十二五”科技规划和科技创新工程行动计划,突出生态农业技术创新,重点加强农业优良品种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与农业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大力推进粮食丰产增收和科技服务超市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撑引领作用。现将《2013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根据全省“十二五”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科技创新工程行动计划,围绕全省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需求,组织实施以下四类项目: (一)优良品种培育专项 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针对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安全农产品要求,重点支持对改善人民生活有密切相关的高产优质抗病新品种培育和种业水平提升,为我省粮食安全与高效农业发展提供品种支撑。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前瞻性、具有较强应用前景、能获得 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单位须拥有必备的种质资源和较好的育种工作基础。要求高校、科研院所与省农业科技型企业或种业企业联合申报,鼓励并优先支持以种业企业为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80万元。 (二)生态农业产业技术专项 以引领与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为目标,重点围绕粮食安全、生物安全、农林生态保护等重点方向,加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为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生态农业产业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能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技术标准、技术模式和规程,并有望形成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的绿色有机品牌产品;要求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联合申报,企业和科教单位均应具有较强研发能力。支持科教单位联合多家单位和企业联合申报,开展跨学科、跨行业、跨区域多试点协同融合创新。鼓励省级创新型乡镇农业龙头企业围绕城乡一体化,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现代农业综合试验研究。重点支持省农业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教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重点支持国家、省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列入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80万元。 (三)农业高技术专项 围绕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前瞻性技术需求,通过技术攻关,突破动植物品种创新、食品安全、农(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等农业高技术领域急需解决的具有较强创新性的重大核心技术,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技术储备。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农业高科技领域核心技术突破,获取自主知识产权。要求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申报,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以产学研联合方式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农业科技型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创办企业、涉农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协同联合,在高技术前沿领域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优先支持来苏创业的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在农业高科技领域领衔开展核心技术的创新性研究。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0万元。 (四)农村科技服务专项 以加快培育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省现代农业科技园、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为载体,鼓励和引导以法人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带动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型社会化科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申报要求:农村科技服务专项项目要求面向省内外,引进转化已取得的技术先进成熟、省工节本高效的重大创新品种、技术、装备等新成果,实现较大规模集成示范应用,形成辐射带动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示范技术模式与标准。 1、现代农业科技园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 根据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规划,重点围绕我省有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高技术农业产业培育,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形成模式技术,提升现代农业科技园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创业、示范带动服务能力。 申报条件:由现代农业科技园园内企业与有关技术依托单位联合申报。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 2、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 重点围绕我省高效农业特色产业的培育,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运用现代农业信息技术等手段,加强农业科技新成果示范应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探索体系完善、运行高效、机制创新的科技超市服务新模式,形成具有地方特色优势的示范超市。 申报条件:重点以苏南、苏中地区(苏北地区在富民强县专项中申报)现代农业科技园内、已自建且符合“六有要求”的超市依托企业为主体,联合科教单位与专业合作社协同申报,其中专业方向相近的便利店依托相关超市分店联合申报。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0万元。 3、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 根据培育发展我省地方特色农产品和致富农民的需求,加强现代高效农业关键技术的成果转化,探索依靠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技术成果示范应用与服务新模式。 申报条件:由我省确认的科技型农业合作社与有关科教单位联合申报;法人科技特派员与多个合作社联合申报,或由科教单位牵头按专业组织本单位科技特派员与多个合作社合作组团联合申报。由科教单位牵头、多个合作社参与的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单个合作社申报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二、组织方式 1、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其中科教单位牵头申报的科技服务类项目不少于本单位申报项目数的20%),各省辖市市区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限报6项(具有涉农高校的可增加到15项);各县(市)限报4项(包含农村科技服务项目);试行计划单列单位中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各限报15项,其它限报5项;省各有关主管部门中省教育厅限报20项,其他各限报6项;省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增报1项(申报名单由理事长单位和其他联盟单位共同商定后,在所在县、市增报),省现代农业科技园(含国家园区)所在市、县(市)可增报1项,国家、省级高新区可增报4项。 2、对重点项目加强组织引导。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粮食安全、高效生态农业等重大技术研发;要求各主管部门加强组织力度,针对指南要求,围绕攻关目标方向进行顶层设计,加强跨学科、跨单位、跨区域的组织协调,组织国家省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国家省农业龙头或骨干企业和科教单位进行产学研联合申报。 3、加强科技计划的集成。为体现科技计划的集成引导,加快培育企业为创新主体和提升园区服务功能,所有申报品种培育和技术创新专项类项目都要选择国家、省现代农业科技园或园内企业作为试验示范基地,研究成果首先在园区或企业内开展产品开发和试验示范,按市场机制优先开展成果产业化。 三、申报要求 1、各项目主管部门和计划单列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项目申报条件、指南范围、限额数量要求,做好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在申报资料完整与真实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提交申报项目初审材料,包括初审意见、信用承诺和上报项目分类排序等。农村科技服务专项项目要加强省市县资源集成,须提交市、县科技计划配套支持或先行立项支持的佐证材料。 2、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外,有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一般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支撑计划和省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得同时申报本计划。 3、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时须出具信用承诺。 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4、鼓励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严格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落实配套资金,对承诺落实配套资金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5、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6、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录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www.jscxy.cn),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品种审定证书、专利证书))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网址:www.jstd.gov.cn。本通知及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项目信息表等请在省科技厅网站上下载最新版本。有关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网管中心,联系电话:025-83610678。 3、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汇总(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 4、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王超群 陈钟文 联系电话:025-85485921 85485935 省科技厅农村处 靳朋勃 桂永琴 联系电话:025- 83374203 5771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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